大湾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需投入1.84万亿美元 | 《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减排路径和金融支持转型机遇》
“大湾区要在2060年前或更早实现碳减排目标,大约需要1.84万亿美元的资金投入。这约占2020年-2060年累计国民生产总值的1%。”4月27日,在第133届广交会现场,世界资源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研讨会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减排路径和金融支持转型机遇》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上表示。
上述《报告》由渣打银行与世界资源研究所联合发布,并由思汇政策研究所、香港绿色金融协会、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广东工业大学、中山大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等多家机构共同参与撰写。
该《报告》以大湾区“9+2”城市的公开统计数据为基础,对粤港澳大湾区内制造业、建筑业、道路交通三个能源消费侧关键行业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情况进行评估,并为上述三个行业的脱碳路径从政策和金融角度提出了建议。
渣打银行亚太区可持续金融主管黄翠芝表示,“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报告》的发布,能够帮助企业、金融机构和政策制定方更紧密地合作,为转型金融在大湾区的落地和高水准实践提供参考,以进一步加快大湾区的脱碳进程。”
大湾区能否率先实现碳中和目标?
《报告》根据预测的GDP和碳强度,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预估了截至2060年大湾区的碳排放量,设置了当前政策情景、“30-60”情景和“25-50”情景三种情景,分析大湾区深度减排、加速迈向净零的可能性。
分析指出,在当前政策情景下,鉴于国家和地方尚未制定“十四五”碳强度下降目标,设定大湾区各城市未来每五年将保持“十三五”时期的碳强度降低目标。测算显示,大湾区能在2030年达到碳排放峰值,但在2060年仍有3.5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这一巨大排放量将很难通过其他手段中和。 而在“30-60”情景下,为了与国家“30-60目标”保持一致,《报告》设定每个城市的碳强度降低与“当前政策情景”相同,可实现2030年达峰,峰值排放为4.8亿吨二氧化碳。但是,这需要从2030年开始采取更强的行动以使排放量大幅下降,从而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若要在2060年减排90%,大湾区2030年-2060年期间的年减排速度需要在7.5%左右。
最后,在“25-50”情景下,测算显示,要实现2025碳达峰,大湾区在“十四五”时期碳强度需要降低24%。鉴于广东省碳强度在“十三五”时期已降低了22.35%,再次实现如此降幅并非易事,能效提升等领域的减排潜力将会越来越难以挖掘,因此需要更多努力。如果要实现2050年碳中和,2025年-2050年期间大湾区需要每年减排约16%。
当前,最迫切需要减排的领域,是制造业、道路运输和建筑三大领域。
《报告》显示,2020年,上述三大领域的碳排放占大湾区总碳排放量的83%,其中尚有许多高碳行业未被绿色金融体系覆盖。《报告》采用“自下而上”方法深入分析了上述关键能源消费行业,对各部门的不同情景进行建模。由于“碳达峰”年和“碳中和”年在各行业中不同,《报告》设置了“基准情景”、“强化政策情景”和“零排放情景”三种情景,对上述三个领域的“碳中和”进程进行了预测,并对上述领域的减排潜力行业进行了梳理。具体到制造业,根据《报告》数据,2020年大湾区制造业碳排放量为1.46亿吨。在三个情景下,制造业达峰时的排放分别为1.54亿、1.5亿和1.47亿吨CO2。在“强化政策情景”和“零排放情景”下,预计大湾区的制造业将在2055年-2060年间实现“碳中和”。而制造业最大的减排潜力来自电力和供热系统领域的脱碳、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及石化行业的碳减排。
在道路交通领域,2020年大湾区的道路交通碳排放量为9150万吨。目前,私家车、轻型货车和中重型货车是大湾区道路交通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报告》预测,在“强化政策情景”下,大湾区道路运输碳排放量峰值将比2020年的水平增加31%,在2026年左右达到峰值,然后到2060年降至2000万吨二氧化碳,比2020年水平低80%。在“零排放情景”中,大湾区道路交通行业的碳排放将会在2023年达到峰值,2060年前减排幅度达到近100%,即有望提前实现“碳中和”。
《报告》认为,从短期来看,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包括推动客运方式由私家车改为公共交通,货运方式采用“ 公转铁”和“公转水”的情况下,将比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提高燃油经济性有更大的减排量。而从中长期来看,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以及上游清洁电力和绿氢的生产,在长期将产生最大的减排潜力。
对于建筑业,《报告》显示,2020年大湾区建筑运营排放量达1.43亿吨,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占到89%。报告预测,在“强化政策情景”下,大湾区将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排放为1.80亿吨。在“零排放情景”下,大湾区建筑领域的排放量将在2025年达到峰值1.44亿吨,并将在2058年降至1000万吨以下,即在2058年之前实现碳中和。
从脱碳路径来看,能效提升在短期内对建筑行业的脱碳很重要;而长期来看,电力的脱碳对建筑行业减排的贡献最大。而针对三大主要能源消费行业的融资建议,黄翠芝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时指出,转型项目的推进必须有的放矢,通过开发特定行业的金融解决方案来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和赋能。在《报告》中,课题组也提出了针对性的金融解决方案。
如对于高碳排放的制造业,金融机构可以与上述行业的跨国公司合作,在价值链上扩大可持续供应链融资的覆盖范围,利用可持续供应链融资为跨国公司的供应链提供可持续性分配价值,并为供应商及其买家提供切实的激励。
对于建筑领域,《报告》则建议利用脱碳融资工具,通过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扩大绿色改造,实施有效的绿色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PC)商业模式,并探索在大湾区中采用绿色保险机制来解决项目融资和绿色建筑认证时间错配的问题等。
对于道路交通领域,《报告》则建议推动私人资本参与该地区充电桩和加氢站等新能源汽车的基础设施建设,并鼓励地方政府发行可持续的市政债券,用于投资铁路等公共设施建设等。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世界级的城市集群、产业集群以及金融中心,在可持续投融资方面优势明显。
大湾区作为中国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窗口,跨境绿色金融规模逐年递增。但为推动“双碳”目标的率先实现,大湾区仍需投入大量的资金。
根据《报告》估算,大湾区共需要约1.84万亿美元资金,以力争在2060年前甚至更早实现碳中和目标,其中道路运输需要2000-7000亿美元,建筑部门需要约150-300亿美元,制造业和其他高碳排行业需要约8300亿美元。
然而,目前大湾区在金融支持碳减排方面,仍面临跨区域政策协调尚缺、对转型活动的定义不明确、缺乏标准和机制互认、转型方案的科学指导不足、加速转型的金融工具有限、碳市场机制不统一等挑战。
为应对上述挑战,《报告》从区域协调、设立净零目标、开发金融工具及发挥碳市场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首先,为大湾区的脱碳融资建立跨区域机构的协调机制。如在现有的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的基础上成立协调委员会,由监管部门担任主要委员会成员,推动区域协同。
其次,是推动内地、香港及国际之间在共同分类目录、转型金融分类目录和信息披露机制的互认,推动不同监管机构之间就转型活动的强制性信息披露达成共识,促进TCFD等强制性信息披露,促进市场做好采用ISSB等国际气候披露标准的准备。
第三,鼓励大湾区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净零目标。设定净零目标是支持包括先进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内的商业机构制定可靠的脱碳技术路线图和投融资计划的关键。目前,大湾区的绿色金融组织,如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及广东绿色金融委员会,可以帮助促进金融机构和企业根据本研究或其他已有倡议中的脱碳路径建立净零目标,例如“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和香港交易所的“企业净零排放实用指引”。
第四,建议开发与转型相关的金融工具以扩大融资规模,加速大湾区的整体经济转型。《报告》认为,1.84万亿美元的巨大投资需求为金融机构调动私人资本,扩大资金流向大湾区乃至全国确定的转型活动和投资提供了巨大的机会。
最后,进一步发挥碳市场的促进作用,探索建立内地与香港市场相连的大湾区区域碳市场,试点部分碳金融工具和衍生品。